钢协[2016]82

 


关于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

——“鞍钢杯”第八届全国钢铁行业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发现、培养、集聚高技能人才队伍,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力培养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技术技能人才队伍,推动钢铁行业广大职工练就高超技能,推进行业转型升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和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决定,20169月上旬在鞍钢集团公司举办2016年中国技能大赛—“鞍钢杯”第八届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鞍钢集团公司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的第八届钢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附件1),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裁判委员会和监审组,负责竞赛具体事宜。
    二、竞赛职业(工种)、内容及命题标准
   
(一)国家级竞赛职业(工种)

1炼钢工

2、金属轧制工

3、设备点检员

(二)竞赛内容和命题标准
   
各职业(工种)竞赛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两部分,命题和考试范围以竞赛筹委会印发的《第八届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大纲》为准。对于考试的命题办法、评分标准和操作规程等具体内容在《竞赛规程与实操细则》(已印发)中作了规定。
     
三、竞赛方法及组队
     各单位在开展预赛的基础上,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钢铁行业的竞赛。各单位派出的参赛代表队原则上由领队12人,各工种教练1人、各工种参赛选手1人组成。曾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报名参赛。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69月上旬在鞍钢集团举行,赛期7天左右(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一)获得工种第1名的选手,将报请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二)获得工种前3名的选手,将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牌;

(三)获得竞赛工种前3名且年龄在35岁以下的选手,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四)获得竞赛工种前3名的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前4-15名的选手可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五)获得竞赛工种1-20名的选手,将参照往届惯例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六)竞赛设
团体奖,对获得全国决赛团体总分前10名的代表队颁发团体奖杯;

(七)竞赛设10个优秀组织奖;

(八)竞赛设8名最佳裁判员奖。
   
六、竞赛经费

竞赛主要由承办单位支持投入一定费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酌情补贴,并适当收取报名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16630日开始至72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参赛单位自行登录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网站,网址:http://www.chinaisa.org.cn,点击右侧“会员登录”区域的“鞍钢杯”竞赛报名进入大赛报名系统(请务必使用IE浏览器登录)

2、请各参赛单位以本单位全称进行注册并登录报名界面,按照操作指南进行报名,并统一由专人负责网上填报工作(每支参赛队伍限定注册一个帐号,请勿重复注册报名)。

3、完成网上填报后,请各参赛单位从报名系统中导出并打印本单位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样表),加盖公章后于725日前寄送至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如遇问题请及时与钢协组织人事部联系。

4、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企业竞赛联络工作,并添加“钢铁技能大赛联络人群”(QQ群号:192127558),以便于及时沟通和交流有关竞赛信息。

八、工作联系

(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姜维  申永亮  贾硕

联系电话:01065135472  01065131960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

邮政编码:100711

电子邮箱:hr@chinaisa.org.cn

(二)鞍钢集团

联系人:张广明  杨瑞宇  张丹丹

联系电话:0412-6723209    0412-6723479

电子邮箱:AKyry@163.com

附件:

    1第八届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2、第八届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报名信息表

3、关于内燃机车司机竞赛说明

4、选手工作服装尺寸表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机冶建材工会             共青团中央城市青年工作部

全国委员会                       2016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