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法治钢企建设(2015-2019年)指导意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法治中国”目标制订了路线图,同时为我国不同经济所有制企业平等适用法律、公平参与竞争、依法合规运营提出了新挑战、新任务。面对不断完善的法治环境、不断发育的市场环境、不断强化现代治理能力的社会环境,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结合行业发展规划,制订了《法治钢企20152019年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推进和引导会员企业提升依法治企能力,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为我国钢铁工业转型升级、实现“钢铁强国梦”提供法治保障和持续动力。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法治钢企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行业发展规划,努力把“法治中国”建设目标落实到我国钢铁工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工作大局中来。引领会员企业自觉以法治思维推动企业改革,将法治理念融入企业管理,用法治文化保障合规运营,使会员企业的法律事务管理从单纯的解决法律纠纷,向为企业合规运营和稳健发展保驾护航转变,努力开创钢铁行业法治建设新局面。

  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推进法治钢企建设的总体要求,力争通过五年努力,不断健全和完善钢协会员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总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工作体系,实现以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规范化、法律队伍专职化、服务手段信息化,努力将钢协会员企业打造成为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的法治社会模范成员,实现因自身违法经营和管理导致的重大法律纠纷为零的目标(注:重大法律纠纷 国务院国资委的标准是指5000万元以上的法律纠纷,本指导意见建议为1000万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和具体要求

  (一)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风险防范

  这是法治钢企建设五年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法治工作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的核心要求。

  1.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潜在法律风险的研判

    根据企业所面临的社会、法治、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对潜在法律风险的分析和研判,要重点关注企业在重要决策、经济合同、劳务用工、规章制度、国际化经营、环境保护、职业危害、公共关系、诉讼纠纷等方面的法律风险。

  2. 按照“三确认”的方法做好法律风险防范

    通过确认法律风险源、确认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确认风险管理的责任领导、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系统梳理企业内部法律需求,提示潜在法律风险,提出并落实防范化解措施,从而建立起从法定代表人到岗位责任人完整的法律风险防范责任体系。

  3. 防范重要决策法律风险

    结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联合重组和化解过剩产能、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等重点改革任务,严格开展法律审核,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企业各项改革于法有据,依法合规,切实加强产权保护,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企业股东合法权益。

  4. 防范经济合同法律风险

    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各环节的法律审核把关,严格审核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动态管理资信档案,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依法协商变更、解除合同。规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流程,防范授权不当引发的风险。

  5. 防范劳务用工法律风险

    根据用工方式,动态管理劳动合同,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在“确密、确岗、确人”的基础上,依法拟定劳动合同特别约定条款,采取与核心涉密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等方式,防止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劳工合法权益。

  6. 防范企业违法违规法律风险

    要依据国家颁布和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对企业规章制度进行清理、评估和修改完善,确保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高度一致。

  7. 防范实施“走出去”战略法律风险

    严格遵循境外投资项目的决策论证程序;严格遵守和尊重项目所在国的法律、风俗文化,及时化解项目日常运营中的各类矛盾和冲突,防止矛盾积累而转化为法律纠纷;对已经进入诉讼和仲裁程序的纠纷,要聘请当地有经验的律师积极应诉,并及时向我驻项目所在国的使领馆、经商参处汇报,寻求他们的支持和指导,防止因诉讼对国家和企业形象以及项目运营造成负面影响。

  8. 防范环境保护法律风险

    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和相关实施细则,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减少粉尘、污水、噪声及废固等污染物排放。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标识管理,防范重大环境污染违法事件的发生。要积极宣传企业环境改善的绩效。

  9. 防范职业危害法律风险

    做好企业各类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确定危险源和危险作业岗位,制订并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尤其要加强劳务派遣人员的健康档案管理,防范劳务用工连带责任风险。

  10. 防范公共关系法律风险

    高度重视并依法处置在网络环境下的公共关系和重大突发事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和社会形象。

  11. 防范法律纠纷诉讼风险

    在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发生时要积极组织应诉,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要按“三不放过”原则(发案原因没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没制定不放过,责任追究没落实不放过),深入剖析发案原因,对案件暴露出的管理漏洞,要举一反三制定改进措施,形成“处理案件、查找漏洞、完善制度、防范风险”的良性循环机制,促进专业管理提升。

  (二)深化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

  这是法治钢企建设五年工作的重要组织基础

  1. 加强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会员企业及子企业要普遍设立总法律顾问岗位,明确总法律顾问职责和待遇。在业务规模大、国际化程度高、法律工作机制完备的企业,探索推动专业素质高、管理能力强的总法律顾问进入核心决策层。

  2. 建设培养一支具有“三个善于”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的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队伍

    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要善于用法律专业的眼光观察和思考企业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漏洞,善于用管理的语言表达和解释企业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善于从管理的角度提出防范和化解企业法律风险的措施和建议,使之真正成为企业法治工作的骨干力量。

  3.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队伍的作用

    通过对企业重要决策、重要法律文件审核把关,对核心业务流程和重大管理行为进行法律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法律提示等形式,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专业管理过程提供法律服务。

  4.全面实现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专职化

    通过对企业内部法律专业人力资源的调配、整合、招聘社会律师等方式,逐步实现企业法律顾问全部持证上岗。要对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定期开展企业管理专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开展企业法律顾问岗位等级资格评审,拓宽企业法律顾问人员职业通道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渠道。

  (三)推动法律管理工作体系与先进企业对标

  这是深化钢企法律工作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

  1. 积极开展与行业内外先进企业法律管理对标

    通过实地考察、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先进企业的法治文化理念、机构设置、职责权限、管理模式、方式方法等,研究制定法律管理工作规范和指引,明确法律管理的工作内容、程序方法等,努力提高企业法治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 健全法律事务机构

    会员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要从本单位的内在法律需求出发,设置独立的法律事务机构,落实法律事务机构职责。大力推动在境外重要子企业全面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或配备专职法律顾问。

  3. 健全完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对企业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法律审核制度,以及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纠纷案件管理、重大法律纠纷责任追究办法等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4. 建立统一高效的法律管理信息系统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固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法律人员管理等业务流程,使法律审核把关成为各项业务活动的必经程序,推进法律管理的信息化和标准化,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大力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这是深化企业法治工作的新要求,也是提升依法治企能力的新抓手。

  1. 建立完善合规管理体系

    在本企业现有专业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以法律风险源为主线,整合相关专业管理资源,明确合规管理的体制、机构、内容和职责,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规管理体系。特别要针对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两反一保、环境保护、劳工权益保护、企业社会责任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门的配套性制度。加强合规管理评价考核。

  2. 建立合规管理服务体系

    以企业法律事务分会为平台,整合会员单位的法律人才资源和社会法律资源,建立全覆盖的法律专家队伍;对会员企业中的重大法律纠纷进行会诊和协助,在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方面为会员企业提供服务;结合国家立法趋势和企业合规运营实务,开展培训交流,全面提升会员企业防控法律风险能力;整合提炼会员企业合规运营管理的经验,向会员企业推广,指导会员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合规运营管理体系。

  (五)加快构建依法治企管理体系

  这是打造法治钢企的内在要求,也是会员企业法治工作的重要保障。

  1.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法治观念

    企业各级法定代表人应当了解其所承担的法定责任和法律风险,提高法律成本意识,身体力行地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

  2. 健全法治建设考核体系

    把本企业法治工作成效作为管理类指标,纳入对所属子企业的考核体系。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评价经营管理层和各级管理者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指标体系。

  3. 依法建立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依据公司章程,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权限,确保能够通过治理结构充分表达股东意志,维护股东权益。

  4. 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增强企业员工法治观念,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实行企业专业管理部门“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普法责任。

三、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

制订和实施法治钢企建设五年《指导意见》,是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企业法律事务分会要发挥引导、协调、服务、培训的专业职能,有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确保《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要坚持因企施策、分类指导原则,为推进全行业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提供专业化、有效性服务。各会员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制定措施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鼓励和支持国务院国资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国资委管理的会员企业率先实现与国内外先进企业的对标和接轨,为钢铁企业全面完成五年法治建设目标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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