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协企法〔20151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

关于召开2015年理事扩大会议的通知

 

钢协各会员单位:

201412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以下简称法律分会)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2015年分会理事扩大会议定于327日在北京召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法治钢企建设(20152019年)指导意见》,加强和提升会员企业法务人员履职能力,本次理事扩大会议将与法律业务培训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二、会议时间:

会期一天。326日全天报到,327日上午830分至

1000点召开理事扩大会议,1000点至下午530分举办法律业务培训。

三、主办单位及参会人员:

1.法律分会理事扩大会议由中钢协法律分会主办,参加人员主要是:法律分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团体理事、个人理事;

2.法律业务培训由法律分会、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参加人员主要是:分会理事扩大会议参会人员,钢协会员单位及其二级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领导、法务机构负责人、法务工作人员(公司律师),参加人数不限。

四、理事扩大会议议程:

上午:8301000

1.钢协党委书记、秘书长、法律分会名誉会长刘振江同志讲话;

2.报告分会2015年培训计划;

3.修改并表决通过分会条例;

4.表决增补分会副会长、副秘书长。

五、业务培训议程:

上午:10001130

1.请钢协常务副会长朱继民作关于钢铁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

下午:13301730

2.请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负责人作国企改革专题报告;

3.请国务院法制办财经司负责人作当前经济立法专题报告;

4.请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作新环保法专题报告;

5.请中钢协法律分会会长作关于防范诉讼风险专题报告(代总结)。

六.联系人及电话:

法律分会:岳峰、王晶,联系电话:01065131959(办),13601036378,传真:01065268573

国谊宾馆:01068316611

七、其它事项:

参会人员每人收取会议资料费80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请参会人员于320日前将回执报中钢协企业法律分会,务必在回执中注明开发票报销单位全称。

 

附件:

1.北京国谊宾馆周边交通图

2.参会人员回执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

201532

 

 

 

 

 

附件1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

(请务必注明开发票报销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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