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协企法〔2015〕1号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
关于召开2015年理事扩大会议的通知
钢协各会员单位:
经2014年12月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以下简称法律分会)会长办公会讨论决定,2015年分会理事扩大会议定于3月27日在北京召开。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法治钢企建设(2015—2019年)指导意见》,加强和提升会员企业法务人员履职能力,本次理事扩大会议将与法律业务培训结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地点:
北京国谊宾馆(北京市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
二、会议时间:
会期一天。3月26日全天报到,3月27日上午8:30分至
10:00点召开理事扩大会议,10:00点至下午5:30分举办法律业务培训。
三、主办单位及参会人员:
1.法律分会理事扩大会议由中钢协法律分会主办,参加人员主要是:法律分会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团体理事、个人理事;
2.法律业务培训由法律分会、法制日报社共同主办,参加人员主要是:分会理事扩大会议参会人员,钢协会员单位及其二级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领导、法务机构负责人、法务工作人员(公司律师),参加人数不限。
四、理事扩大会议议程:
上午:8:30—10:00
1.钢协党委书记、秘书长、法律分会名誉会长刘振江同志讲话;
2.报告分会2015年培训计划;
3.修改并表决通过分会条例;
4.表决增补分会副会长、副秘书长。
五、业务培训议程:
上午:10:00—11:30
1.请钢协常务副会长朱继民作关于钢铁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
下午:13:30—17:30
2.请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负责人作国企改革专题报告;
3.请国务院法制办财经司负责人作当前经济立法专题报告;
4.请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负责人作新环保法专题报告;
5.请中钢协法律分会会长作关于防范诉讼风险专题报告(代总结)。
六.联系人及电话:
法律分会:岳峰、王晶,联系电话:010—65131959(办),13601036378,传真:010—65268573
国谊宾馆:010—68316611
七、其它事项:
参会人员每人收取会议资料费800元,食宿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请参会人员于3月20日前将回执报中钢协企业法律分会,务必在回执中注明开发票报销单位全称。
附件:
1.北京国谊宾馆周边交通图
2.参会人员回执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企业法律事务分会
2015年3月2日
附件1:
附件2:
参会人员回执
(请务必注明开发票报销单位全称)
单 位 全 称 |
姓 名 |
单 位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是 否 住 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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