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科发[2013]09号
关于开展2013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
(金杯奖)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3年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实物水平认定(金杯奖)相关工作的安排,申报产品的初步审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就开展现场核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场核查企业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实物水平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实物水平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钢协[2012]49号)的相关规定及申报材料初审情况,并结合当前工信部委托开展的《冶金产品质量对比提升、培育钢铁品牌项目》任务的相关要求,今年选定进行现场核查的企业共33家(55个产品),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列入名单的企业根据本通知的核查要求做好各项相关准备工作。
二、核查时间
2013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现场核查工作将于即日开展至7月底结束,被核查企业的具体核查时间及核查内容将在现场核查通知单中明确,通知单将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方式发送给各企业联系人,请核查企业接到通知后,根据时间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核查人员组成
根据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场核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及核查组专家均由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专家库中产生,每个核查组人员3-4名。届时将发书面通知各位专家核查的具体时间和企业。
四、核查要求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实物水平认定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和《“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实物水平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场核查专家差旅费及现场食宿等费用由被核查企业负责,专家工作补贴由冶金科技发展中心发放;现场核查期间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被核查企业也不允许以任何名义向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发放任何费用。如发现有以上违规行为,立即取消企业的“金杯奖”评审资格以及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违规的人员以及企业。全体核查组成员必须遵守《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现场核查人员行为准则》,核查完成后被核查企业应认真填写《现场核查组工作情况反馈单》。
各被核查企业如有异议,请于
联系单位:钢协冶金科技发展中心质量金杯奖工作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四西大街46号
邮编:100711
联 系 人: 刘洪民 刘晓晨
电子油箱:jinbeijiang2013@126.com
电话:010-65133322-3237 010-65131070
传真:010-65131970
附件:2013年冶金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现场核查企业名单
附件:
2013年冶金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现场核查企业名单
1. 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
2. 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3.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用户核查)
4.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用户核查)
5.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6.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7.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8. 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
9.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10.湖南湘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1.江苏华菱锡钢特钢有限公司
12.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
13.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用户核查)
14.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司
15.江阴华新钢缆有限公司
16.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7.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8.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轨梁轧钢厂
19.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
20.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
21.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
22.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5.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6.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户核查)
27.天津高盛钢丝绳有限公司(用户核查)
28.天津天钢集团有限公司(用户核查)
29.通钢集团四平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30.通化钢铁集团磐石无缝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31.武钢集团汉口轧钢厂
32.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33.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户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