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
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文件 |
中国金属学会 |
冶奖[2011]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在冶金科学技术奖增加
一线工人科技成果专业评审组的决定
为鼓励和表彰一线工人在钢铁领域科学研究和生产开发中作出的突出贡献,经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冶金科学技术奖专业评审中增加一线工人项目专业评审组。按照冶金科学技术奖有关评审条件和要求,考虑一线工人科技成果的特殊性质,对申报和评审一线工人科技成果作出以下暂行规定:
一、 申报一线工人科技成果,需按照冶金科学技术奖的申报要求,填写《冶金科学技术奖申报书》并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每项成果完成单位限额1家、完成人限额1名;
二、 限额申报,每年一线工人科技成果申报数量不超过20项;
三、 每年一线工人项目专业评审组经过评审,向冶金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推荐获奖项目不超过5项。
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将据此修订《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向社会发布,并于2011年开始组织有关项目的申报。具体申报通知另发。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金属学会冶金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