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科技发展中心文件
冶科发[2016]001号
关于开展2016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
实物水平认定“金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工作的预通知》(钢协〔2015〕252号文)、《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钢协〔2012〕49号文)及《“特优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钢协〔2015〕251号文)的要求,组织开展本年度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认定(申报)范围 认定范围为钢材、重要用途金属制品、特殊合金钢、球墨铸铁(管)等钢铁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 企业申报时,根据本企业申报产品计划,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严格依据《2016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产品申报目录》的分组要求进行申报,对于同一组别的产品可以填入同一申报书,而不同组别的产品必须分别申报;同类产品生产工艺不同或生产地址不同均须分别申报。 二、认定基础条件 认定基础条件和认定活动程序等具体要求参照《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钢协〔2012〕49号文)及 (钢协〔2015〕25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申报产品生产工艺装备除不得采用(钢协〔2012〕49号文)规定的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外,以下落后设备也不得采用:公称容量50吨以下转炉;公称容量30吨及以下电炉;25万吨/年及以下热镀锌板卷项目;10万吨/年及以下彩色涂层板卷等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 三、工作计划 1、申报计划: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30日。 2、网上申报系统培训:计划在2016年3月开展,届时另行下文通知。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 4、初审:计划完成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在此期间申报企业将陆续收到初审通知单,请根据通知单的要求补充更正相关内容。 5、现场核查及用户满意度核查:计划在2016年6月--8月间完成,各申报企业接受现场核查的具体时间以核查通知单为准。 申报特优质量奖的企业填报时除要增加部分内容外,全部申报产品均需接受现场及用户满意度核查,核查内容及方案另行通知。 6、专业评审(企业答辩):预计在9月召开专业评审答辩会,届时将下发通知。 各企业应根据以上工作时间计划,做好相关工作安排。 四、申报材料填报要求 请申报企业按照《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申报书》中每一栏目中所列文字提示的要求认真填写,企业申报应如实反映现状,申报产品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生产的产品,且相关数据须真实可靠。具体要求如下: 1、《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申报书》及《2016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认定“金杯奖”产品申报目录》文件下载及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冶金科技发展网http://www.steelsidc.org(也可直接登录金杯奖网站http://www.jinbeijiang.org) 2、请申报企业于4月15日前提交全部申报材料,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提交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1)必须报送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二份,封面须按要求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申报企业必须提供全面完整的“证实性材料”,所有证实性材料及复印件都需与申报书统一装订整齐、牢固成册,并加盖骑缝章。 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冶金科技发展中心 邮编:100711 收件人:刘晓晨 联系电话:010-65131070 13718226023 (2)申报材料必须提交电子文档,文件名为“申报企业名称”加“产品名称”, 其中申报表格式为word、大生产数据格式为excel、证实性材料及其它附件格式为PDF。电子文档发送邮箱:jbj2016@126.com (3)为了提高 “金杯奖”认定活动的工作效率,提高评审与认定工作的质量,2016年网上填报依然要求。我中心在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和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对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全面优化,待系统优化完成后将进行填报培训,届时会有相关通知,请予关注。 五、工作费用 中国钢铁协会冶金科技发展中心组织实施认定工作(金杯奖),按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收取评估、审计、鉴定、认证、考试、培训等费用,这些费用由钢协拨专款支持。 冶金科技发展中心为申报企业提供认定技术条件等文件,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进行材料审查及初审、现场核查及用户满意度调查等专业性技术服务,协助申报企业改善质量管理工作等的咨询服务,所需技术服务咨询费用由申报企业自行负担,经核算,费用安排如下: 1、2016年申报“金杯奖”产品所需技术服务费钢协会员单位按每个产品申报书3800元收取,非钢协会员单位按每个产品申报书7600元收取; 2、申报“特优质量奖”产品所需技术服务费钢协会员单位按每个产品申报书7600元收取,非钢协会员单位按每个产品申报书15200元收取。 组织专家开展现场核查和用户满意度核查等服务所需差旅费及食宿费由申报企业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承担,实报实销。技术服务费用集中使用,用于向申报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活动。 各申报企业根据申报产品情况,务必在提交申报书(4月15日)前,将技术服务费汇至冶金科技发展中心,并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冶金科技发展中心(请勿以个人名义汇款);为方便核对,汇款时请标明“金杯奖”或“特优质量奖”字样,并请将回邮发票的地址和收件人姓名告知冶金科技发展中心财务联系人。 汇款详细信息: 单位名称:冶金科技发展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东四支行 银行账号:0200004109004667981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联 系 人:许欣 联系电话:010-65263227 传 真:010-65131970 六、其它费用 除以上费用外,还将不定期召开全行业质量工作及认定活动相关会议,会议期间产生的费用(如会务费、资料费等)均由企业自行解决,具体收费情况,根据会议安排另行通知。 七、认定活动(金杯奖)联系方式 1、认定活动(金杯奖、特优质量奖)申报及相关联系专用邮箱:jbj2016@126.com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晋峰、刘晓晨: 010-65131070 010-65133322-1515 传 真: 010-65131970 3、联系地址: 单 位:冶金科技发展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 邮编:100711 冶金科技发展中心 2016年1月13日 附件下载: 1、金杯奖申报书 2、特优奖申报书 3、申报目录 4、关于开展2016年冶金产品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实物水平认定“金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冶科发【2016】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