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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关于调整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决定
来源:   关键字:   日期:20080812   浏览 3791 次
根据《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规定,团体会员单位理事和常务理事均由所在单位的现职主要负责人担任,当其职务变更时,由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继任。经单位推荐, 2008年7月30日大会通过:
1、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晓波更换陈川平同志继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2、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文波(包括更换艾宝俊)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
3、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银华更换阎胜科同志继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
4、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钟崇武更换傅民安同志继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理事。
5、冶金科技发展中心主任祁苏平更换曹真同志继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理事。
今年,山东济钢、莱钢进行联合重组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副会长单位联合重组后出任本会副会长人选,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常务理事会通过,大会决定从职数上作出规定,一个大集团内只出任一名副会长,由重组后的大集团主要负责同志出任本会副会长,同时原副会长单位保留为常务理事单位。经单位推荐,大会通过:
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邹仲琛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
济钢李长顺同志不再任本会副会长,由济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军任本会理事、常务理事;
莱钢姜开文同志不再任本会副会长,由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兰祥任本会理事、常务理事。
 
 
                          
                                                                                               20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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